研〔2021〕1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沈阳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沈农大研究〔2020〕16号),我校特制定《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21〕4号)。现将本年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资金使用与管理、考核与奖惩等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申请者请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请认真填写项目资助申请书(附件2)各项内容,并附发表文章复印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交与所在培养单位。
三、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项目初审,并确定推荐人选(博士研究生按申请年级招生数的20%推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申请年级招生数的10%推荐。)。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初审后确定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培养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人选。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88487056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