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29号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7〕2号)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研究〔2016〕8号)的规定,我校2016级博士、硕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经审查,有部分研究生未按期进行开题和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并及时整改:
1.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研究〔2016〕8号)的规定,研究生院审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建议考核组给予其中期考核基本合格,并向其提出限期整改的警告事项。中期考核基本合格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整改。博士研究生整改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0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整改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0日。经考核整改成绩合格者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经考核整改成绩仍不合格者毕业时间相应顺延。
2.中期考核延长期为一年。延期开题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一年内完成考核。延期考核的研究生毕业时间相应顺延。
现将具体名单通报如下。
2016级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通报名单.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