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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和《实践总结报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26浏览量:关闭

研〔2021〕35

各学院及全体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确保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并提交实践学习计划及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一、提交材料

请研究生将《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1)和《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2)纸质版交到各学院,各院汇总、整理后连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0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成绩评定

《沈阳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指导教师(校内、外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成绩,记录为“优”、“良”、“格”或“不合格”。

三、系统成绩录入

学校审核后开通成绩录入系统,由学院负责研究生管理的教师登录系统进行成绩录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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