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0〕57号
有关培养单位及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定于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20日组织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专硕)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要求全体2020级非全专硕按时参加,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本学期非全专硕课程由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协调安排。其中,公共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相关培养学院负责安排。
二、时间安排
1.公共课。2020年11月28日(周六)-2020年12月20日(周日),课表详见附件。
2.专业课。各培养单位根据各自类别(领域)2020级非全专硕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公共课程时间安排,确定本学期开设专业课程及上课时间、地点,并于11月25日前将课程安排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3.申请外语免修的研究生请于11月27日(周五)携带外语六级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修本学期外语课程。未按时审核材料和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按本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外语课程学习计划。
三、注意事项
1.按照辽宁省及我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来校参加线下授课的研究生要有健康“绿码”并如实向所在学院申报近半月内旅居史。同时,各学院须提前将来校上课的研究生名单(学号、姓名、专业、身份证号)报学校正门门卫室,以便进校时查验。入校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个人信息等。
2.各学院要及时通知2020级非全专硕,要求2020级非全专硕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时间及学习质量。
附件: 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授课时间表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