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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2/04浏览量:关闭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研究生教学任务已下发给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二级管理的要求和部署,研究生的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公共课课表见研究生院网站),专业课的安排由各学院负责。请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认真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教学任务是根据2014级研究生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而下发给各学院,要求各学院必须认真落实,如任课教师因公务外出,无法授课需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同意或指定其他教师进行授课,教学任务书上没有的课程,不予承认。
    2.教师因科研任务、公务外出、学习等原因计划集中时间授课,授课时间要连续,并且周学时不能超过8学时,并在"其它说明"栏填写上课时段。
    3. 教学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返回培养科(12月19日前),另一份留本院存档。要求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确定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专业课的安排(在系统里排课)要求于2015年1月7日(星期三)前结束,并将专业课课表返回研究生院培养科。学校定于3月2日(第1周)研究生专业课开始上课并组织督导员进行督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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