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培养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11浏览量:关闭

201939

各学院及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保证2019年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毕业答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研究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审查对象

申请2019年季毕业的在籍研究生(其中博士申请单独毕业条件请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毕(肄)业规定》沈农大研究2018〕9号文件执行)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

申请毕业的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科研记录本毕业答辩审批表研究生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院审核即可无需到培养科盖章,最终毕业生存档的成绩单由培养科统一提供)、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号-姓名.doc”命名)等材料。所在学院对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直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对审查合格满足申请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进行汇总,将汇总表(附件1)和科研记录本(按汇总表名单排序)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只申请毕业答辩或只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申请类别中注明),时间截止9月20日科研记录本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取消申请毕业或学位资格。

2.论文预答辩。

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要在9月底完成,硕士毕业论文的预答辩要在10月初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正式答辩。请各单位提前3天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2中)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督导人员对各学院预答辩工作进行审查,未到研究生院备案的答辩一律无效。预答辩结束后请将汇总票(附件2)交到培养科,情况记录表(附件2中)学院自存。

3.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具体要求同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要求。

4.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只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由各学院安排与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同进行,截止时间为1213日。1215日之前将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具体要求按学位办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工作的通知》(研201935号)执行。

 

附件1: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预答辩材料.zip

附件3: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911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

联系电话:024-88487139(管理科)、88487056(培养科)、88487253(学位科)、88487057(招生科)、88487253(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