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9〕39号
各学院及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保证2019年冬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毕业答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研究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审查对象
申请2019年冬季毕业的在籍研究生(其中博士申请单独毕业条件请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毕(肄)业规定》沈农大研究〔2018〕9号文件执行)。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
申请毕业的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科研记录本、毕业答辩审批表、研究生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院审核即可无需到培养科盖章,最终毕业生存档的成绩单由培养科统一提供)、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号-姓名.doc”命名)等材料。所在学院对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直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对审查合格满足申请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进行汇总,将汇总表(附件1)和科研记录本(按汇总表名单排序)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只申请毕业答辩或只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申请类别中注明),时间截止9月20日。科研记录本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取消申请毕业或学位资格。
2.论文预答辩。
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要在9月底完成,硕士毕业论文的预答辩要在10月初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正式答辩。请各单位提前3天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2中)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督导人员对各学院预答辩工作进行审查,未到研究生院备案的答辩一律无效。预答辩结束后请将汇总票(附件2)交到培养科,情况记录表(附件2中)学院自存。
3.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具体要求同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要求。
4.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只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由各学院安排与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同进行,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2月15日之前将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具体要求按学位办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冬季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工作的通知》(研〔2019〕35号)执行。
附件1: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预答辩材料.zip
附件3: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