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9]53号
有关学院及全体2019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定于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22日期间组织2019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专硕)进行本学期的公共课程学习,要求2019级全体非全专硕按时参加,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本学期非全专硕课程由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协调安排。其中,公共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相关培养学院负责安排。
二、时间安排
1.公共课。开始上课时间:2019年11月30日(详见课表)。
2.专业课。请各学院根据各自类别(领域)2019级非全专硕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公共课程时间安排,确定本学期开设专业课程及上课时间、地点,并于11月25日前将课程安排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及时通知2019级非全专硕(不包括全天候学生),要求2019级非全专硕(不包括全天候学生)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时间及学习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