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4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和《沈阳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沈农大研究〔2020〕16号),坚持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专业型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坚持科教融合,全面提升学术型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及学术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现有校级(含校内及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及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本单位在建所有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及学术学位研究生工作站信息(附件1、附件2),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考察评估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校级实践基地及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内容包括实践基地及工作站条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情况等。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估结果
结合实地考察评估情况,对考察评估结果合格的实践基地及工作站,学校将统一制发“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和“沈阳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工作站”牌匾并予以经费支持。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8487056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