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9]17号
各学院及学位分委员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1号)及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截止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截止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考核日期。
二、提交材料
1.请各学院在开题(或中期考核)前三天将开题报告小组情况表(或中期考核小组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学校将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导。未提前将情况表报培养科备案的学院,学校将不承认其考核环节。
2.开题(或中期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院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或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留本学院存档。
三、几点要求
1.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都要符合规定,且必须符合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
2.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开题环节的(除考试不及格或考试作弊外),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允许有一次延期开题的机会,延期开题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3.凡我校在籍研究生均必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前成绩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实现中期考核分流。
4.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试行)》(研[2015]33号)要求,中期考核时,研究生需携带科研记录本备查,科研记录本检查结果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通过。
附件:开题中期材料.rar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