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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英语分级教学及考评体系暂行办法(2018年8月修订)》

来源: 日期:2018/08/20浏览量:关闭

研〔2018〕38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学习效率,不断提高研究生使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实行分层次因材施教的原则,依据我校最新修订的《研究生英语课程大纲》,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实行分级教学制度。按照我校研究生的学历层次和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将英语课程分为英语、英语英语III个级别。其中英语40学时,2学分)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课,英语60学时,3学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课,英语III(60学时,3学分)为博士研究生必修课。

第二条  实行水平考试制度。按照教材内容及课程大纲要求,对全校每一级别的研究生英语必修课程均采用水平考试的办法(即英语、英语英语III个级别的水平考试)对研究生进行考核。各级别水平考试每秋季学期初安排一次,试题难度略高于期末考试。

第三条  实行课程免修制度。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分别申请英语英语英语III水平考试。通过以上各级别水平考试者,考试成绩按“免修”计,可取得相应级别英语课程的学分,并获得该门课程的免修资格。未通过水平考试者不得免修相应级别的英语课程。

  申请免修考试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新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2.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3.GRE考试成绩260分及以上;

4.PETS五级合格

参加英语英语英语III水平考试的同学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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