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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和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03浏览量:关闭

研〔2021〕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0号)及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20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开题(含提交材料)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930。2019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及2020级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不含直博生)开题(含提交材料)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015

请各学科(方向)或类别(领域)带头人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开题日期,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后组织本学科(方向)或类别(领域)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

二、开题条件

凡按培养方案应修完学位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方向)组织的开题,凡因各种原因(除考试不及格或考试作弊外)不能参加开题的,均须在开题通知下发之日后五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备案后允许有一次延期开题的机会。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三、开题程序

(一)录入综合管理系统

参加开题的研究生须在开题日期7日前,在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录入本人开题申请信息,经导师审核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并在开题结束后在系统内完善开题报告信息。

(二)提交开题准备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须在开题日期7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开题时间、地点、小组成员,并将系统导出的《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小组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将组织开题报告督导检查。未按时提交情况表的,学校不承认其开题环节。

(三)提交开题结果材料

开题工作完成后,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填报开题报告评审结果,并在开题日期3个工作日后将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经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

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认真学习《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0号,详见https://grs.syau.edu.cn/info/1027/1695.htm)及本学科(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要求开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是研究生开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统筹学科(方向)、类别(领域)带头人,尽早着手,按规定组织好开题工作。研究生导师和有关研究生要认真准备、按时提报各项开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

开题报告期间研究生一般不准外出,凡因病或因公外出,不能直接参加开题环节的,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开题,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联合培养和申请外出做论文的研究生必须回校参加开题考核。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电  话:88487056

附件:1.系统录入开题申请说明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9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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