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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11浏览量:关闭

研〔202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21级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3月16组织2021-2022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我校20212020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硕、全日专硕、非全日制专硕)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可申请该课程补考。

2.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3月11日—3月15日11:00,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予补报。

2.学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研究生通过学校首页“校园门户”—“应用中心”—“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为学校统一认证用户名密码(校外须连接VPN)。进入系统后,通过“申请管理”—“补考管理”—“2021-2022第一学期”进行申请补考报名。

3.如发现本人有60分以下公共课程,但未出现在补考管理中,请与培养科老师联系。

三、考试安排及要求

1.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查看以考试违纪处理。

四、其他

1.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缓考除外)。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联系人:张鑫、赵曼

联系电话:88487056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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