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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安排

来源: 日期:2016/03/11浏览量:关闭

各位研究生:

    请严格执行《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的要求,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一、考试时间:3月12日上午9:00 — 11:00(两门以上学位课需补考者,先考英语再考其他科目,考试时间顺延)。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四、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查看以考试违纪处理。

  五、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补考考场安排.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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