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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4/11浏览量:关闭

[2016]10号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把好2016季研究生毕业审查关,强化答辩资格审查、预答辩、正式答辩各个环节,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6季申请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各学院审查研究生提交的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学院审核即可,最终毕业生存档的成绩单由培养科统一提供、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号-姓名.doc”命名)等材料;各学院对审核合格后的名单进行汇总,将汇总表(附件1)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只申请毕业答辩或只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申请类别中注明)。各学院提交汇总表时间截止4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毕业论文质量审查。毕业论文质量审查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请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意后实施,研究生培养科负责监督。毕业论文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论文质量审查工作要510之前完成,并将毕业论文专家评审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3.论文预答辩。请各单位提前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督导人员对各学院预答辩工作进行审查,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正式答辩。预答辩结束后请将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汇总票(附件4)一并交到培养科。

4.论文答辩。只申请硕士毕业或博士毕业的,其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自行安排,正式答辩时间截止为6月15日。6月18日之前将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附件5)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按《关于2016年夏季研究生申请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2016]3号)文件执行。

 

 

附件1: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doc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票.doc

附件5: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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