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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09浏览量:关闭

2015级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下周组织2015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

    99日至12日,学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9月13日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四、其他

    1.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3.学院专业课补考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考试结束后将成绩提交培养科录入。

 

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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