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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研究生毕业审查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10/10浏览量:关闭

[2016]37

各学院申请答辩研究生:

    保证2016年冬季研究生毕业审查与毕业答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研究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审查对象

    2016年冬季申请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各学院审查研究生提交的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号-姓名.doc”命名)等材料;各学院对审核合格后的名单进行汇总,将汇总表(附1)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只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申请类别中注明)。各学院提交汇总表时间截止1014日前。

    2. 毕业论文质量审查。毕业论文质量审查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请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意后实施,研究生培养科负责监督。毕业论文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论文质量审查工作要在1018日之前完成,并将毕业论文专家评审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3. 毕业论文答辩。只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其毕业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自行安排,正式答辩时间截止为1215日。1220日之前将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研究生申请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2016]27号)文件执行。

 

附件1: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预答辩材料.zip

附件3: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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