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
学校定于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组织2015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 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
3月7日至9日,学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3月10日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3月12日上午9:00 — 11: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四、其他
1. 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3.培养科电话:024-88487056
附件:学院补考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