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下周组织2016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 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月28日至3月2日,学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3月3日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四、其他
1. 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
2. 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3.培养科电话:024-88487056
附件: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