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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3/06浏览量:关闭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现将20173月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考生严格执行《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要求,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一、考试安排389日(周三、四)晚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四、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查看以考试违纪处理。

   

    附件:2016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时间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7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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