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现将2017年3月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考生严格执行《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要求,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一、考试安排:3月8、9日(周三、四)晚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四、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查看以考试违纪处理。
附件:2016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时间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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