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7】37号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下周组织2016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6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
9月11日至12日,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9月13日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时间:9月14日(周四)晚上17:00 — 19:00(两门以上学位课需补考者,先考英语再考其他科目,考试时间顺延)。
2.考试地点:一教西区413(英语科目)、一教西区412(其他科目)。
3.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四、其他
1.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缓考除外)。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3.学院专业课补考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考试学生),考试结束后将成绩提交培养科录入。
附件: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