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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3/05浏览量:关闭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下周组织2017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7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硕、全日专硕、非全日制专硕),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二、报名

3月5日至8日,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3月8日17:00时前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学院公共课补考汇总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安排及要求

1.考试安排:3月14、15日(周三、四)晚上。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附件2。

2.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关闭,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查看以考试违纪处理。

四、其他

1.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缓考除外)。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附件1: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汇总表.xls

附件2:2017级研究生公共课补考时间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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