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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9/25浏览量:关闭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补考与重修的有关规定(研〔2015〕14)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周组织2017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专业学位课的补考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年9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读的2017级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即可申请该课程的补考。

    2.学校批准的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缓考的学生。

    3.无故缺考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二、报名

    9月26日,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报名,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时间:9月27日(周四)晚上17:00 — 19:00。

    2.考试地点:一教西区408

    3.考试要求:参加补考的学生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

     四、其他

     1.各课程补考的成绩无论分数超出60分多少均按60分计(缓考除外)。

     2.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

     3.学院专业课补考需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考试结束后将成绩提交培养科录入。

     附件:公共学位课程补考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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