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51号
各学院及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保证2018年冬季研究生毕业审查与毕业答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研究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一、审查对象
2018年冬季申请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包括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
各学院审查研究生提交的毕业答辩审批表、研究生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院审核即可无需到培养科盖章,最终毕业生存档的成绩单由培养科统一提供)、毕业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号-姓名.doc”命名)等材料,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直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对审查合格满足申请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进行汇总,将汇总表(附件1)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只申请毕业答辩或只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申请类别中注明)。各学院提交汇总表时间截止10月8日。
2.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要在9月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要在10月初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正式答辩。请各单位提前3天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督导人员对各学院预答辩工作进行审查。预答辩结束后请将汇总票(附件2)交到培养科,情况记录表(附件2)学院自存。
3.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请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意后实施,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监督,要求要在10月16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评审按《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规定》(研〔2015〕12号)执行。各学院要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论文质量审查工作,并将毕业论文专家评审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4.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单独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其论文答辩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截止为12月15日。毕业答辩前3天,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3)报培养科备案。12月16日将毕业答辩相关材料(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申请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2018]45号)文件执行。
附件1:毕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预答辩材料.zip
附件3: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