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41号
各学院及学位分委员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7】2号)和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学术学位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初。现将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含提交材料)工作截止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开题日期。
二、开题条件
凡按培养方案应修完学位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方向组织的开题,凡因各种原因(除考试不及格或考试作弊外)不能参加开题的,均须在开题通知下发之日后五天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允许有一次延期开题的机会。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三、开题要求
1.认真学习文件。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导师和有关人员学习《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7】2号)及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按时开题、按要求开题。
2.加强组织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是研究生开题的主要领导者,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规定组织好开题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及早进行布置,及时通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准备好开题各种材料,按时进行考核。
3.严格纪律要求。开题报告期间研究生一般不准外出,凡因病或因公外出,不能直接参加开题环节的,必须向所在学院请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期开题,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联合培养和申请外出做论文的研究生原则上要回校参加开题考核。
四、提交材料
1.开提前提交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及早确定开题时间、地点、小组成员,并于开题前至少三天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小组情况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未提前将情况表(附件1)报培养科备案的学院,学校将不承认其开题环节。
2.开题后提交材料。开题工作完成后,学院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留本学院存档。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小组情况表.doc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