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我校卓越研究生教育改革,构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培养国内一流、东北特色、沈农品质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称为2021版),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加强研究生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教育研究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型高层次人才。
2.坚持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继续坚持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制(修)订培养方案,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下设置若干学科方向(专业方向)。未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照二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参照各专业教指委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并充分体现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
根据新形势,学校同步修订《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2021版)
3.坚持体现分类培养要求。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知识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科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促进作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的培养要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行业产业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作用,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无论哪类研究生,都要把“研”字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前,参与修订的人员要先学习领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要将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纳入培养方案,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4.坚持体现特色培养要求。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符合相关学科评议组或者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已制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发展目标要求,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要求等进行灵活安排。
5.坚持课程大纲(实践大纲)同步修订。培养方案内确定的理论课程和实习实践,应同步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践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名称与编号、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授课方式及时数分配、教学目的及要求、课程内容简介、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说明等;实习实践大纲应包括实习实践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团队、实践方式及时数分配、实践内容及要求、考核方式等。
二、修订范围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以我校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对全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非全日制)进行修订和完善。修(制)订的内容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践大纲》等。
三、修订内容
(一)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科(专业)方向、学制及学分要求、培养方式(本次修订的重点)、课程设置、考核、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基本要求等。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中学位课程、选修课程授课名称及内容要参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的课程名称及内容。
(三)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内涵及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要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级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要兼顾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
(四)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明确课程思政育人要素,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同时增加学术道德(专硕还要兼顾职业伦理)、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课程。
四、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4日前 各专业学院上报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名单。
2021年6月11日前 各专业学院(学科)深入调研、形成初稿并组织论证,上报学校。
2021年6月18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审核。
2021年6月25日前 ,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7月10日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的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单位))。培养方案(包含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经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zhangx1222@syau.edu.cn
8月底之前,确定最终版本,并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
五、重要提醒
1.《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2号)规定: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因此培养方案中不应出现以单一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对发表论文不做硬性规定,但是硕士研究生毕业要会写学术论文,如何训练学生写学术论文,怎样检验学生会写学术论文了,应在培养方案中加以体现。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规定: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因此,在培养方案中须设置以“论文写作指导”为内容的必修课,16学时1学分,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指导课由一级学科带头人牵头、专业学位研究生该门课程由类别(领域)带头人牵头制定教学大纲。
3.为了规范培养方案中“参照文件”的表述,确保参照的文件正确,建议在培养方案中不写文件具体名称和文件编号,直接表述为“参照学校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补本(补硕)课程由导师自行安排,不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体现,可以体现在学生个人培养方案之中。
六、工作要求
1.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小组组长为王铁良副校长,成员由研究生院班子成员组成。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规划和协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各一级学科(没有一级学科的按照二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组成,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制定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类别(农业硕士按领域)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为专业类别带头人(农业硕士为领域带头人),成员包括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负责人、专业领域带头人和专业骨干等组成,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制定工作。
2.调研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同类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研究生培养优秀方案和先进培养模式,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学术学位研究生强调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在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设计,充分论证,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3.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各培养单位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与制定或论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必须聘请2名以上行业产业专家参与修订和论证。各培养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议相应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