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初试、面试)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3号)以及《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考生初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我校学科的具体情况、师资培养的需求和指导教师的培养能力,以及学科和指导教师的录取意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拟录取赵丽清等为201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 (见附表),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5月27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反映情况(举报电话:88487057)。
    二、拟录取的脱产考生,近日到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将档案于6月7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转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可将已有本科档案先行调转至我校,待毕业后再将其余档案调转过来。
    三、拟录取的在职考生,需缴纳学费 24000元/人,于2013年5月31日前一次性交齐,没有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缴费采用转帐汇款方式。考生缴费后,须将汇款回执传真给研招办(024-88488098),以便核查学费到帐情况。委托培养考生缴费后,于5月28日后到研招办领取“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3份,委托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7日交送到研招办。
 
   转帐收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开户行:建行沈阳农大分理处
   帐  号:2100 1484 0010 5988 8888
   注  明:报考专业、姓名、博士学费
   联系地址: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110866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自动传真:024-88488098
 
附件: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