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初试、面试)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依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以及《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考生初试、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我校学科的具体情况、师资培养的需求和指导教师的培养能力,以及学科和指导教师的录取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拟录取陈中玉等为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 (见附表),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4-88487057,所有考生正式录取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下载“调档函”,将档案于6月6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转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可将已有本科档案先行调转至我校,待毕业后再将其余档案调转过来。
 
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3份,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6日邮寄或交送到研招办。
   
   转帐收款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开户行:建行沈阳农大分理处
   帐  号:2100 1484 0010 5988 8888
   注  明:报考专业、姓名、博士学费
进行修改,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邮寄。
   联系地址: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110866
   联系电话:024-8848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