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依据《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施方案》(研招办[2016]3号)及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博士研究生补录原则,综合考虑各学科具体情况、师资培养需求以及指导教师意见,我校拟补录5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16年拟补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已结束)。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4-88487057,所有考生正式录取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请拟补录取考生于十日内,将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交到研招办。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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