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硕博招生 >> 硕士招生 >> 普通招考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9/21浏览量:关闭

[2012]52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整治研究生入学考试环境,公平、公正、合理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招考办相关规定,学校决定:

    1.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以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 各有关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对自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和纪律培训。命题教师不得公开其参与命题、考试工作的身份,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试题的内容、命题工作情况和从事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任何咨询。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将追究领导责任。

    3.对于借给学生辅导之名搞权钱交易,造成泄题、漏题等恶性事故的命题人员,除按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外,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有关学院要对备考的学生进行专门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具备真才实学,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尤其要帮助他们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及教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举报电话:88487057

    电子信箱:10157yz@163.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doc 

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2012921

 



文件下载: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研[2012]52号).pdf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

联系电话:024-88487139(管理科)、88487056(培养科)、88487253(学位科)、88487057(招生科)、88487253(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