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沈阳农业大学学习!
    为方便研究生尽快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3年9月8日(星期日)
    请准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无法提前安排宿舍,不接待新生提前来校报到。
    二、报到地点:沈阳农业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当日,学校在沈阳北站(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请将行李自行带至沈阳北站新生接待站,由接待人员统一运至学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可自己乘车到校,乘车路线:
    1.沈阳北站(火车站)乘168/148路公交车到“沈阳农业大学”站下车;
    2.沈阳站(火车站)乘237路公交车到“大东门”站,换乘218路公交车到“沈阳农业大学”站下车;
    3.还可于沈阳北站(火车站)或沈阳站(火车站)乘地铁到“中街”站,换乘218路公交车到“沈阳农业大学”站下车;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与物品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研究生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
    2.户口迁移证明
    (1)辽宁省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为辽宁省集体户口的生源除外);外省生源的新生入学时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迁入或不迁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只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入后,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迁出。
    (2)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I.户口迁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II.迁移原因:招生、升学或录取学生;
     III.出生地和籍贯:××省××市或××省××县
     IV.《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V.《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盖章要清晰。
    (3)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交:《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时间超过2年以上(含2年)的统招非定向(公费)研究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学报到时提交,作为研究生普通助学金发放的依据。参加就业派遣的须转档案和工资关系。
    4.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组织关系。沈阳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沈阳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名头: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团组织关系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团委。
    四、报到程序
    研究生本人持所需证件,到报到地点交验并签到,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办理有关入校手续。
    五、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
    学校将举行开学典礼,然后研究生院召开新生入学教育大会,包括在校期间研究生管理、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重要内容,全体新生必须准时参加。(报到时注意具体时间安排)
    六、入学资格复查
    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学历、政治、业务、健康等相关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2.新生报到注册时,在交齐学费前提下,还需交纳以下费用:
    硕士生学费、住宿费缴纳办法参看《沈阳农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
    3.新生需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剪切整齐,在背面注明“姓名、录取专业”。
    4.新生需自备行李及生活用品。
    5.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联系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生源地贷款。
    本入学须知未尽事宜和最新信息我们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新生在暑期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学校网址:http://www.sya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8098
              培养办公室:024-88487056        管理办公室:024-88487139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