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硕博招生 >> 硕士招生 >> 普通招考 >> 正文

诚信考试 从我做起——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 日期:2013/12/25浏览量:关闭

诚信考试  从我做起

——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考生们:

    你们好!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即将开始,广大考生正积极投入到备考之中。考试是一种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手段,这对于学校正确地评价教师和学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我校号召全体考生在考研过程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展现自己过硬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坚决杜绝各种作弊行为,用真实的成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为了严肃考场纪律,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我校严格遵守国家对硕士研究生考试舞弊情况的相关处理规定,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我校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即使考试失利,也不要气馁,只要奋起直追,总有弥补的机会。然而一旦出现考场舞弊情况,一切努力就将化为乌有。所以请广大考生们一定要遵守考试纪律,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而留下终生遗憾。

    孟子曰:“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作弊不仅是对自身能力的否定,更是对自身品德的否定。广大考生作为社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更应成为“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的先锋模范。特此,我校也向全体考生发出“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倡议,希望广大考生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勿让宝贵的诚信遗失在考场上。

    最后,衷心预祝全体考生在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

联系电话:024-88487139(管理科)、88487056(培养科)、88487253(学位科)、88487057(招生科)、88487253(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