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5]17号
    为了顺利完成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对部分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术型专业实施破格复试。依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沈阳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2015]15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破格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术型考生,可允许其参加破格复试。
    二、破格复试限额
    破格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录取计划的3%,我校破格复试计划为25人,等额进行破格复试。
    三、破格复试考生成绩要求及进行破格复试考生排序优先原则
    1.破格录取考生初试总分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统考科目外国语或业务课一(数学一、二)成绩低于国家A区分数线5分之内(含5分)。
    2.排序原则:业务课一降1分,外国语成绩降1分;业务课一降2分,外国语成绩降2分;业务课一降3分,外国语成绩降3分;业务课一降4分,外国语成绩降4分;业务课一降5分,外国语成绩降5分。
    3.所破科目降分相同者,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测算,比值高者优先进入等额破格复试。
 
=比值
 
    4.拟接收破格复试专业不包括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食品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风景园林学、作物遗传育种。
    5.已经接受其他院校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具有参加我校破格复试的资格。
    四、破格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于3月28日前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破格申请;
    (二)学院于3月29日向研招科提报拟进行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三)研招科汇总各专业考生申请,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学科专业、生源缺额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参加破格复试考生人选;
    (四)3月30日,各学院组织破格复试并上报结果;
    (五)公示拟录取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五、其它
    (一)复试通过后能否被最终录取,需要经辽宁省招考办及教育部的最终审批,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通过录取名单为准;
    (二)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按沈阳农业大学破格复试日程要求报到,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四)破格录取考生学费标准、在校期间奖助学金评选、毕业、学位证书与常规录取考生一致;
    (五)上述要求若与教育部及辽宁省招考办政策要求相抵触,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