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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拟录取硕士生调取人事档案、签协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4/26浏览量:关闭

                                               研[2016]11号

各位考生:

    就调取2016级拟录取硕士生人事档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相关问题作以下通知:

    一、明确通讯地址

    拟录取考生可致电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修改个人通信地址(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后,我办将按照修改后的地址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如考生需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请致电说明,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我校研招网通知。

    二、调取人事档案

    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把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一)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填妥所有信息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办,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把调档函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即可,截止时间以本科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办理进程为准。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调档工作,由我办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无需考生下载调档函。

    三、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填妥所有信息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于2016年5月13日前交至我办。

    四、其他

    1.通知书预计6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发放,请广大考生关注我办网上通知。

2.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866(或110161)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请考生在邮寄出档案之后,及时电话联系研招办,确认档案收取情况。

   附件1:研究生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pdf

   附件2:2016年硕士生调档函.pdf

   附件3:2016年定向培养协议.pdf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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