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6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9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修订上报各单位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立本院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考核小组,将成员名单于2018年11月16日前提交。
2.各学院结合学院规划、学科发展、研究生培养目标等,修订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细则。如无修订意见,可向研招办申报沿用2018年实施细则,并提交2019年度申请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需修订,各学院请于2018年11月16日前提交本学院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或细则,加盖学院公章,交到研究生院研招办。
3.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必须在通过学校审核后,由研招办统一正式发布实施。
4.各学院对博士申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并留存影音资料一年(省招考办抽查)。研究院派专人全程列席旁听
附件1: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pdf
附件2:方案模板.pdf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