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3]30号
各有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沈农大研究[2012]9号),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新增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有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上述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审核拟参加遴选人员。
    一、遴选条件
    申请者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岁(1958年9月1日以后),女性不超过50岁(1963年9月1日以后);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者需为博士学位获得者,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者需为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获得者(详见上述暂行办法中的遴选条件)。
    二、递交材料
    申请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将下列材料提交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附件1)一式六份;
    2.代表作3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四份);
    3.校外专家评审费1000元。
    申请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附件2)一式三份,提交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于9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到校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表》、代表作和评审费;
    2.申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表》;
    相关材料可到研招办网页下载:
 
 
 
 
 
                             
 
 
   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