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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6/10浏览量:关闭

   研[2014]24号
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我校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沈农大研究〔2014〕3号)有关要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一)年龄要求
    1.学术型:申请者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7岁(即1958年7月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2岁(即1963年7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岁(即1957年7月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3岁(即1962年7月以后出生)。
    (二)课题及科研经费要求
    1.博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有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且账上科研经费有5万元(管理类2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可以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有正在主持的市级以上课题或纳入学校科技处管理的横向课题,且账上科研经费有2万元(管理类0.6万,人文社科类0.3万元)可以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目前已经遴选合格的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均可以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招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填表备案(见附表1,6月16日提交至研招科),相关业务条件如下: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CSCD 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 篇以上(人文社科和管理类3 篇以上),或被EI、ISTP 和CSSCI 收录论文1 篇以上者;或至少获得1 项副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级证书);或取得过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授权;
    正在主持1 项科研课题(纵向、横向均可,不论级别),年均经费2 万元以上(管理类0.3 万元以上);
    5.团队或科研项目主要参加人可按下列比例计算科研经费:
    (1)校级以上学术创新团队所获课题经费按团队人员顺序以3:2:1.5:1:1:0.5:0.5:0.5比例分配计算;
    (2)总经费≥100万元的项目或课题,年均经费≥30万元的科研项目主要参加人按5:3:2比例分配计算,年均经费≥50万元的科研项目主要参加人按5:2:2:1比例分配计算,年均经费≥70万元的科研项目主要参加人按4:2:2:1:1比例分配计算,年均经费≥100万元的科研项目主要参加人按3:2:2:1:1:1比例分配计算。
    (三)2014年已招生的导师,须支付2014级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助研岗位津贴后,方可申报2015年招生。
    (四)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延长招生年龄的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2),于6月16日提交至研招科,在通过今年6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也可以招生。
    二、对研究生导师招生方向与招生数量的限制
    (一)招生方向不得跨一级学科,导师每年可在自己所属的研究方向(专业领域)和自主设置学科的1个研究方向上招收研究生;
    (二)新遴选的研究生导师,只能在自己最熟悉的一个研究方向上招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一年最多招收2 名学术性硕士研究生或3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一年只能招收3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第一年只能招收1 名脱产博士研究生;
    (三)已招过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每年最多招收3 名博士研究生,且只能招收1 名在职博士研究生;连续三年考核均为A 级的博士生导师可增加1 名脱产博士研究生名额;上一年度考核为C 级的博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研究方向上招收1 名脱产博士研究生;
    (四)已招过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每年最多招收5 名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连续三年考核均为A 级的硕士生导师可增加1名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考核为C 级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研究方向上招收2 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3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考核为C 级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招收3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校外兼职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 名博士研究生,1 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2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延长招生年龄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 名脱产博士研究生,2 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3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招生程序
    (一)申请者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grs.syau.edu.cn/yjsb/zs/2015shenbao/index.asp截止日期为6月14日请务必认真填报并尽量详实,此信息将用于后期制作的导师简介系统,作为今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重要窗口。
    (二)研招科将申报数据进行整理,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相关信息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年龄、健康状况、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申请学科的符合程度、申报招生人数、以往研究生培养效果以及培养研究生精力等条件,并将评议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呈报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者进行审核,然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审批后,纳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入研究生招生目录。
 
 
 
   沈阳农业大学研招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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