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为确保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科学选拔
1.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领导,履行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立或调整考核小组成员。完成考核任务。履行监督职责。
2.各学院在服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时间安排的同时,积极宣传学校博士招生政策,宣传学院博士培养优势和特色,组织动员校内外有资格学生申请。
3.结合学院规划、学科发展、研究生培养目标等,科学制定2021年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方案(细则)。实施方案要体现改革要求,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切实为学院、学科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发挥作用。
具体要求
1.依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规定,参考对照附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模板》,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细则)》,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提前准备好本学院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或细则,包括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博士申请考核制考核小组的成员名单,待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发往研究生院研招办。
3.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或细则”必须在通过学校审核后,才能够正式发布实施。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发布前通知学校对学院方案的审核结果。
4.学院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通知后,于2021年2月28日前上报本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在将时间、地点进行公示。研究院派专人全程列席旁听。
5.各学院对博士申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并留存影音资料一年(省招考办抽查)。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10157yz@163.com 。
研招办,电话:88487057,联系人:马晴晴、胡彬。
附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模板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