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办[2020]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招考部门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开展实际,拟于近期启动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1.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确保考生安全,我校决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申请考核将在5月16日-19日期间进行完毕。各学院考核具体时间详见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
2.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选定我校网络远程考核使用的统一平台,即腾讯会议(钉钉、瞩目备用)。
3.各学院依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规定,参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模板》,结合实际,总结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经验,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于5月13日下班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招办)审核。
4.各学院通知考生提交本人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材料要求与普通招考制相同),并通知考生申请考核材料核验方式及提交方式(网络提交需告知考生详细的提交邮箱及联系人),于5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和通知,提交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工作小组。
5.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汇总本学院考生考核成绩并按所报考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3天后,将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及考核记录于5月22日前上报研招办。
二、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1.依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各学科(学院)在前四类(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申请考核)考生完成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后,不再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
2.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视疫情局势待定,确定后,将提前14天告知考生。
3.本年度普通招考制报名材料一律通过邮寄方式收取,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普通招考制考生需在5月30日前提交本人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沈阳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院(系、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行政公章。如考生未回学校,可以通过扫描方式打印盖章页,原件于开学后补齐。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学证明及预期取得学位证明(扫描件打印);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考生类型 |
研究生阶段 |
本专科阶段 |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在校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⑤专家推荐信二份(其中一位须为拟报考导师,可由导师交至我校研招办)。
⑥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政治审查表(可于入学时提交)。
注:受疫情影响,为保证考生安全,我校本年度资格审核中不需提供体检表,但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则按相关规定做休学、退学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或细则”必须在通过学校审核后,才能够正式发布实施。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发布前通知学校对学院方案的审核结果。
2.学院申请考核开始的时间、地点报研招办备案,学校将派督导人员进行督导。
3.学院对博士申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并留存影音资料一年。
特此通知。
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见附件。
联系单位:研招办(88487057)。
联系人:马晴晴(18640152880)、胡彬(1355583239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