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7]18号
各位考生:
就调取2017级拟录取硕士生人事档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相关问题作以下通知:
一、明确通讯地址
拟录取考生可登录“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修改联系方式,网址:114.215.18.80:4937/ASPX/Student/StuLogin.aspx。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后,我办将按照修改后的地址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如考生需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也请登录该系统,在“录取结果查询”栏点击修改,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我校研招网通知。
二、调取人事档案
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把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一)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填妥所有信息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17年5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办,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把调档函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即可,截止时间以本科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办理进程为准。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调档工作,由我办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无需考生下载调档函。
三、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填妥所有信息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于2017年5月26日前交至我办。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全天候”在校学习申请
拟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登录“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沈阳农业大学非全日制考生“全日侯”学习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科。
五、其他
1.通知书预计6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发放,请广大考生关注我办网上通知,并登录“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快递单号。
2.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866(或110161)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联系人:马老师
请考生在邮寄出档案之后,及时电话联系研招办,确认档案收取情况。
附件一:2017年硕士生调档函.pdf
附件二:2017年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三:沈阳农业大学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须知.pdf
附件四:沈阳农业大学非全日制考生“全日侯”在校学习申请.pdf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