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 11号
我校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博士研究生调档及定向培养协议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的博士生,在附件中下载“2021年博士生调档函”,将个人档案于5月21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档案无法先行调至我校,须由所在学校硕士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将档案毕业后转入我校的说明(加盖公章)。
三、目前有工作单位考生,提交档案同时需要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详细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
四、档案调入后,我校会进行阅档复核,对不符合报考非定向条件考生、档案弄虚作假考生、劳动关系没有实质上解除考生,我校一律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想继续工作2-3个月后再辞职的考生,要提前向工作单位提出有效的离职声明(留存和提供声明证据)、提前调取档案。
六、导师作为考生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院共同认可的理由)延迟提交档案诚信担保人,一旦考生失信,则暂停导师未来2年博士招生资格。
七、通讯地址有变动的考生可通过来电方式与我办取得联系进行修改,联系电话024-88487057,联系人:胡老师、马老师。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邮寄。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