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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助研津贴划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16浏览量:关闭

[2019]4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出资按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助研津贴。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月200元,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共29个月,应预支总额5800元/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月400元,按月发放,前三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四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共39个月,应预支总额15600元/人;硕博连读学生由于硕士期间已提前划拨10个月硕士补助,因此应预拨总额13800元/人。单位通知和组织导师按照要求共同填写、汇总好2019级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统计表》,核准确认资助经费来源和资助金额,一次性拨款成功,提高效率,以免工作反复造成困扰。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收齐,加盖单位公章,于1018日前交到研招办。

联系人:研招办马晴晴、胡彬

联系电话:88487057

附件:2019级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统计表(纸质版发至学院秘书)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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